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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口居住证办理与有效期详解
一、办理条件
根据《居住证暂行条例》,以下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:
1. 在周口行政区域内居住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、合法稳定住所、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人员。
2. 在周口行政区域内居住且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、残疾人等。
二、办理材料
1.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.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。
3. 居住证明材料:
- 租赁房屋的,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。
- 自有房屋的,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。
- 单位宿舍的,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。
- 连续就读的,提供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。
4.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。
5. 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三、办理流程
1. 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点提交申请材料。
2. 受理点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。
3. 受理点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,并告知原因。
4. 公安机关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,符合条件者发放居住证。
四、有效期
1. 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。
2. 居住证到期前30日内,持举报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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